政治雷達法律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檢驗及核發證明文件收費標準 › 第6條

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檢驗及核發證明文件收費標準 第6條

申請一般飼料或飼料添加物許可,其酵素成分檢驗分析,依下列規定收費: 一、澱粉分解酵素:二千五百元。 二、蛋白質分解酵素:二千五百元。 三、脂肪分解酵素:二千五百元。 四、纖維分解酵素:二千五百元。 五、木聚醣分解酵素:二千五百元。 六、葡聚醣分解酵素:二千五百元。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飼料或飼料添加物檢驗及核發證明文件收費標準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