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 第143條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143條

灌氣容器等應經常保持其溫度(可計測氣體溫度之灌氣容器等,為氣體之溫度。)於攝氏四十度以下。
AI 白話解釋
← 第142條看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全文第14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