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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245條

第 十一 章 附則
本規則自發布後六個月施行。 本規則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二十七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三年七月三日施行;一百十一年九月十四日修正發布之第一百九十一條之一及第一百九十二條,自一百十二年九月十四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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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