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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第63條

法警長指揮監督所屬法警辦理有關法警事務。 副法警長襄助法警長執行職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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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