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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第68條

本規程自發布日施行。 本規程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十八日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五月二十五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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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