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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學規程 第11條

高級中學徵收學生費用種類如左: 一、學費。 二、雜費。 三、代收款。 前項收費標準以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者為限。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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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