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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學規程 第19條

高級中學每班置導師一人,由校長就專任教師中聘兼之,辦理本班學生之 訓導事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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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