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 › 第7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 第7條

學校主管機關應指定專責單位,辦理學校主管機關及所轄公立學校專業輔導人員之培訓、配置規劃、督導及考核等作業。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