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 › 第3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重大違規事件,指學生違反相關法規或學校校規,並經學校獎懲相關會議認定之事件。 前項會議應邀請輔導相關人員參與。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