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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船管理規則 第42條

向航政機關申請核發、補發或換發高速船航行許可證書者,應繳納證書費新臺幣五百元。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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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