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高雄市各級組織及實施地方自治綱要 › 第13條

高雄市各級組織及實施地方自治綱要 第13條

市議會議決事項與中央法令牴觸者無效。
AI 白話解釋
← 第12條看 高雄市各級組織及實施地方自治綱要 全文第1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