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辦事細則 › 第17條

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辦事細則 第17條

麻醉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全院手術麻醉、疼痛控制治療、危急處理、教學、研究及訓練。 二、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有關麻醉之醫療及教學相關業務。 三、其他有關麻醉醫療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16條看 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辦事細則 全文第1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