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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第15條

本法及本辦法有關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及其處罰事項,交通部得委任引水區域之商港管理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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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