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高雄硫酸錏股份有限公司暫行組織規程(新 90.03.14 訂定) › 第8條

高雄硫酸錏股份有限公司暫行組織規程(新 90.03.14 訂定) 第8條

本公司職員之任免、調遷及等級,除總經理、協理於本公司章程已有規定 ,會計、人事、政風人員另依規定程序辦理外,主任秘書、總工程師及一 級單位主管人員 (含副主管) 由董事會核定,餘由總經理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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