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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 第99條
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99條
第 十三 章 附則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二十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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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則」的其他條文
第97條
禁止捕撈漁船於資料浮標周圍一浬內作業,並禁止撿拾、持有或破壞資料浮標。漁具意外纏繞資料浮標時…
第98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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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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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8-2條
看 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全文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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