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鮪延繩釣漁船赴印度洋作業管理辦法 › 第68條

鮪延繩釣漁船赴印度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68條

經主管機關列為高風險漁船之管理,依本章規定;本章未規定者,依本辦法規定。
AI 白話解釋
← 第67-4條看 鮪延繩釣漁船赴印度洋作業管理辦法 全文第6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