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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務人事規則 第165條

人員如有營私舞弊,侵吞公款,或其他觸犯刑法之行為,除照章予以行政處分外,並送法院或軍法機關訊辨,必要時得延請律師,代表本機關進行訟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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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