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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務人事規則 第173條

人員如因意外事故,遭受不可避免之財物損失者,得取具確切憑證,報請鹽務總局,由公家酌給償金。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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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