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修正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九條,將政府撥補勞保基金法制化,並明定政府負擔勞保最後支付責任。理由是政府近年雖已撥補但無法源依據,且人口老化、少子化恐使勞保基金提前用罄。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政府撥補與最後支付責任有明確法源,主張可增進在職勞工對制度的信任,保障依賴年金者的老年經濟安全。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參加勞保的在職勞工與領取年金者,以及勞保基金與政府財政。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政府撥補法制化)及第六十九條(明定政府負擔勞保最後支付責任)。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撥補法制化與政府負最後責任可穩定勞保財務、提升制度信任;疑慮:明定政府最後支付責任屬長期財政承諾,須評估與年金結構性改革如何配合。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撥補入法常與整體年金改革議題相連,可留意審議時是否一併討論基金永續方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