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七條,允許具原住民身分的選舉人申請將投票地移至不同直轄市、縣(市),以提高原住民投票率和政治參與度;此舉並可作為國內實施不在籍投票的試驗。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將有助於提高原住民的投票率,保障其選舉權利和政治參與機會;同時可為國內實施不在籍投票積累經驗。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原住民選舉人,特別是那些因就學、就業或生活因素而居住在戶籍地以外的原住民。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十七條,新增允許具原住民身分的選舉人申請移轉投票地至不同直轄市、縣(市)的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擴大原住民政治參與、保障選舉權利、推動民主深化;疑慮:選務作業複雜性、投票安全性和保密性、可能出現的濫用或爭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該草案時,應關注其對選務作業、投票安全性和原住民政治參與的影響。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