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21470000

「中央銀行法第二十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04-02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中央銀行法第二十條及第三十三條,提案者指外匯存底持續累積、沖銷成本與資產負債表過大,主張要求央行提撥外匯儲備總額10%(約555億美元)設立外匯投資基金作為主權財富基金,依公司法成立政府獨資的專業投資機構進行策略性投資。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將以部分外匯存底設立主權財富基金進行較高層次的對外投資,提案者認為可提升資產運用效率、累積國家財富並擴展國際影響力。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中央銀行、國家外匯資產運用及整體貨幣金融政策。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二十條,新增第二項要求央行提撥外匯儲備總額10%設立外匯投資基金對外作策略性投資;並修正第三十三條相關規定。具體內容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改善外匯存底運用效率、縮減資產負債表、累積財富並拓展軟性外交;疑慮:外匯存底須維持高流動性與安全性、主權基金高風險可能虧損,及對央行獨立性與治理監督的影響。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可留意外匯存底與主權基金在流動性、風險與目的上的定位差異,這是本案核心爭點。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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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中央銀行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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