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處理生理假與病假合併計算、薪資減半的問題。指現行生理假超過三日後併入病假計算且工資減半,使請生理假者的年度病假額度變相減少,主張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四條。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避免女性受僱者因請生理假而排擠病假額度,提案說明期望保障女性權益並符合性平法立法原意。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女性受僱者、雇主與企業人資,以及勞動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第十四條,調整生理假與病假合併計算及薪資減半的規定。具體修正方式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避免生理假排擠病假、落實性別平等與女性勞動權益;疑慮:可能增加雇主請假管理與成本負擔,修正後與病假整體制度的銜接需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重點在生理假是否仍併入病假計算與給薪比例,可比對現行第十四條原文確認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