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公平交易法第四十二條,針對事業以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的表示或表徵欺騙消費者的行為,提高罰鍰金額的上下限。目的在使處罰與業者不法獲利更相稱、加重嚇阻力道。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主管機關對不實廣告或標示等不法行為可處更高罰鍰,有助嚇阻並保護消費者。
主要影響對象
涉及不實表示或表徵的事業、一般消費者及公平交易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公平交易法第四十二條,提高對違法行為的罰鍰金額上下限,具體額度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網路電子交易盛行使不法獲利龐大、現行處罰與獲利不相稱、應加重罰則嚇阻;疑慮:罰鍰提高的比例原則、裁量基準與對中小事業的衝擊,需有明確標準。
政治雷達小叮嚀
裁罰金額類修法,建議留意裁量基準與級距,以兼顧嚇阻與比例原則。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