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四條,參酌德國、奧地利刑法將單純持有兒少性影像的刑度提高為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付費觀覽兒少性交、猥褻行為或性影像的刑度,並增訂第四十四條第二項處罰購買或取得觀覽資格的行為。理由提及數位技術濫用及近日知名藝人相關案件。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提高持有刑度、加重付費觀覽行為,並補上購買、取得觀覽資格的處罰缺口,遏阻金援兒少性剝削產業鏈。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持有、付費觀覽或購買兒少性影像服務者、司法機關與受害兒少。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三十九條(單純持有提高為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四十四條第一項(提高付費觀覽性交、猥褻或性影像之刑度),並增訂第四十四條第二項(處罰購買或取得觀覽資格之行為);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參酌德奧立法提高持有刑度並處罰付費觀覽購買,可阻斷產業鏈;疑慮:刑度提升幅度與構成要件的明確性須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以德、奧立法為比較對象,是本批少數明確援引外國法例的版本。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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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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