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國文等19位委員提案修正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針對現行「加薪減稅」與失業率掛勾、實施成效有限的問題。擬放寬適用限制(取消啟動門檻)並提高可減除比率,鼓勵中小企業增聘員工及加薪。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降低中小企業適用加薪減稅的門檻,讓更多企業常態性享有租稅優惠,期能帶動增僱與調薪。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中小企業、受僱勞工及國庫稅收。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取消加薪減稅與失業率連動的啟動前提要件,並提高薪資金額可自所得額減除的比率,詳細數字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現行制度門檻過嚴、十年僅千家適用,放寬常態化有助縮小貧富差距、讓勞工共享成長;疑慮:擴大租稅減免的稅收損失、是否真能反映在員工實質加薪上需要檢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會期多案均修正第三十六條之二,可比較各版本在「啟動條件」與「減除比率」上的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