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在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二,針對「非投注標的」的運動賽事(如未列為運彩投注的職業聯賽)建立維護競技公平性的規範。理由是現行運彩條例僅規範投注標的賽事,非投注賽事若遭打假球只能援用刑法,恐有漏洞。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填補非投注標的賽事在防範打假球、簽賭等行為的法規空白,主張有助維護賽事公平與運動產業發展。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職業與業餘運動賽事的選手、聯盟與相關人員,以及觀賽大眾與運動產業。
修正了哪些條文
於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二十四條之二,新增維護「非投注標的」賽事競技公平性的規範與相關責任。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現行僅規範投注標的賽事,非投注賽事出現假球無從重處,應補漏洞嚇阻不法;疑慮:新增罰則的要件與比例、與既有刑法及運彩條例的競合須謹慎設計,避免重複或過苛。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提醒:可留意本案與運彩條例第二十一條的分工,避免同一行為出現規範重疊或落差。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