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為撤回案,提案委員撤回先前於第11屆第1會期第8次會議所提「農會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自行通知其他連署人。屬程序性處理。
能幫助到什麼
撤回程序本身不直接產生政策效果,主要在於停止原農會法修正草案的後續審議。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原農會法修正案的提案人與連署人,以及關注農會制度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本案為撤回原提案,不涉及新增或修改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案人有權撤回自身提案、屬正常立法程序;疑慮:本案為程序撤回,公開資料未見實質爭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撤回後可留意農會法是否另有其他版本提案接續推動。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