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保留地權利回復及管理利用條例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為新制定的專法草案,主張將原住民保留地的規劃、管理及增劃編等作業予以法制化,並進一步處理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的回復、取得、處分、計畫、管理與利用。提案動機是落實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時承認土地與自然資源權利的承諾。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為長期存在的原住民保留地與土地權利問題提供統一的法律架構,使相關作業有明確依據。
主要影響對象
原住民族、原住民保留地相關權利人、原民與地政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本案為新訂條例草案(非修正現行法),原文未提供逐條對照,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兌現政府對原住民族的承諾、解決長年土地爭議、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疑慮:土地回復與處分牽涉既有權利人與行政成本,制度設計與財政負擔可能引發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新訂專法可留意其與現行土地法令的關係,以及是否設有過渡與救濟條款。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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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2024-06-07,2024-06-1
交付審查2024-06-07,2024-06-1
案由
本院委員黃仁、林倩綺、蘇清泉、盧縣一、徐欣瑩、張智倫、林沛祥等35人,鑑於前總統蔡英文業於一零五年八月一日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業明示儘速將原住民族土地權利等原住民族權利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又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及第三項規定,政府應承認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權利,並儘速制定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劃設及規劃等工作。為要求政府實踐前總統蔡英文之承諾,及希望賴清德總統能夠支持,爰擬具「原住民族保留地權利回復及管理利用條例草案」,就目前原住民保留地之規劃、管理及增劃編等作業予以明文法制化,進而賡續進一步處理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之回復、取得、處分、計畫、管理及利用,解決長期以來原住民族土地問題,以達共存共榮雙贏局面。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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