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58710000

「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4-07-02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修正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三條,主張現行被保險人死亡若無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及受扶養的孫子女或兄弟姊妹,未領完給付僅能放棄,形同「單身懲罰條款」。提案刪除孫子女、兄弟姊妹的受扶養限制,並讓無法定受益人的勞工可生前立遺囑指定受益人。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單身或無直系親屬的勞工可降低遺屬年金因資格不符而無法請領的情形,並可依個人意願指定受益人,使權益保障更完整。
主要影響對象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尤其單身或無直系親屬者)及其潛在遺屬、勞保基金與承辦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三條,刪除孫子女、兄弟姊妹須受扶養之限制,並增列第三項,於無法定受益人時得生前立遺囑指定請領受益人(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孫子女、兄弟姊妹本即民法扶養義務人,單獨加註受扶養條件與民法相違,且現行規定懲罰單身勞工;疑慮:放寬請領與遺囑指定對基金財務、認定程序及制度一致性的影響需評估。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與同會期另一件勞保第六十三條修正主旨相同,審議時可能併案討論,留意最終整合後的受益人條件版本。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勞工保險條例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勞工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勞工保險條例增訂第七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勞工保險條例增訂第七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勞工保險條例第五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
🔔 追蹤這個法案
留下 Email,這個法案有新表決或動態時,我們會寄摘要通知你。免費、可隨時退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