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061450000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三讀
最新進度
2024-12-24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本案為許宇甄等委員提出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針對罷免案出現相同筆跡及死亡者連署的情形,主張比照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要求連署時應附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並增訂罰則,以防止冒名偽造。提案理由指現行罷免提出制度有漏洞,易遭假冒。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透過附身分證影本與新增罰則,提高罷免連署的查核強度,防止冒名偽造、保護被冒名民眾的個資與選擇權。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罷免案的提議人、連署人、被罷免的公職人員及選務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3條,增訂連署時應附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及影本不清等不予計入的規定,並增訂第98條之2罰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防止冒名與死亡連署、維護罷免公正性、比照總統選罷法既有規定;疑慮:附身分證影本恐提高門檻並衍生個資保管風險,被質疑是否實質限縮罷免權。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與傅崐萁等另一罷免法版本目的相近但手段不同(本案明定附證影本+罰則),建議併案比對防弊強度。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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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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