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NCC組織法第十六條,由台灣民眾黨黨團提出。提案理由指出立法院已完成NCC組織法修法、變更委員任用資格並刪除延任規定,但行政院拒絕公告新法施行,故主張刪除第十六條中授權行政院另訂施行日期的條款,並明定新法的施行,以便立法院依新法行使人事同意權審查。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提案方認為可使已通過的NCC組織法新法確定施行,立法院得依新法進行委員人事同意權審查,維護NCC作為獨立機關的運作。
主要影響對象
NCC及其委員、行政院與立法院,以及通訊傳播監理領域。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NCC組織法第十六條,刪除授權行政院另訂新法施行日期之條款,並明定新法修正之施行。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避免行政院以不公告施行架空國會修法、確保NCC獨立機關專業公正並落實人事同意權;疑慮:刪除行政院訂施行日期權限是否壓縮行政準備期、施行時點安排的妥適性各方看法不一。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與另一件NCC組織法第十六條提案同主題,焦點都在施行日期的權限歸屬。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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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 的所有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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