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第四條及第六條。主因是2019年「國家語言發展法」上路後,這部已實施超過24年的法律用語被認為跟不上現行國家語言政策,提案配合更新相關文字與規範。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使大眾運輸播音的語言規範與國家語言發展法接軌,尊重各族群語言自稱與使用習慣,落實多元文化精神。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搭乘大眾運輸的民眾、各族群語言使用者及運輸業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四條及第六條條文,本筆未附詳細條文說明,實際文字變動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維護族群和諧、尊重多元語言;疑慮:播音時間與語種增加是否影響運輸效率與業者負擔,可能有不同意見。
政治雷達小叮嚀
涉及語言政策的修法常牽動族群感受,可留意各族群團體與業者的回應。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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