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案修正大眾運輸工具播音語言平等保障法第六條,將馬祖地區應加播的「閩北(福州)語」用語改為「馬祖(閩東)語」。提案理由為現行稱呼分類已不符晚近語言學分類及民眾使用習慣,且國家語言發展方案書面建議用語為馬祖語。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統一馬祖地區母語的官方稱謂,呼應在地居民對自身語言獨特性的認同。對推動馬祖語言文化保存與正名工作者提供法律依據。
主要影響對象
馬祖地區居民、大眾運輸業者及語言文化保存相關單位。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六條,將條文中馬祖地區應加播語言之用語由「閩北(福州)語」改為「馬祖(閩東)語」。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用語應符合現代語言學分類與居民使用習慣,並彰顯馬祖語的在地獨特性;疑慮:語言命名涉及不同分類學派與既有稱呼習慣,更名的標準與一致性仍有討論空間。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母語正名屬名稱用語調整,建議併同關注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的對應稱謂。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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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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