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修正民防法第5條及第6條,主張排除20歲以下之人參與民防及學校防護團編組。背景為國防部、教育部表示青年服勤不涉及軍事勤務,提案認為應以學生避難為目的、確保未成年人身安全。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明確排除未成年學生被納入民防或學校防護團編組,讓20歲以下者在緊急狀態下以疏散返家、避難為主,回應對學生安全的關切。
主要影響對象
20歲以下學生及其家庭、學校防護團與民防編組的規劃單位。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民防法第5條及第6條,於民防及學校防護團編組對象中排除20歲以下之人。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未成年人處身心發展階段,救災戰時運輸補給均有風險,國家應確保其安全並以避難為目的;疑慮:民防人力配置、緊急應變動員規模可能受影響,與其他防衛動員法規的銜接須一併考量。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防衛動員相關規定散見多部法律,單一法案的修正可一併留意是否與其他法規同步。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