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明哲、邱若華、羅廷瑋等17位委員提案制定《運動發展部組織法》,主張致力促進全民運動,發展運動教育、競技、產業與外交,並落實運動多元平權、社會包容與永續發展價值。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運動事務將提升為專責部會層級,推動全民運動、競技培育與運動產業外交。
主要影響對象
全國運動相關民眾、運動員、運動產業及教育部體育署現職人員。
修正了哪些條文
制定運動發展部組織法,將運動主管機關升格為中央二級部會,詳細條文內容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提升運動主管機關位階、落實運動平權與永續、發展運動外交;疑慮:部會名稱與架構各版本不一須整併、新機關人力預算。
政治雷達小叮嚀
這是「運動發展部」的另一委員版本,建議與其他同名及「運動部」版本對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