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制定「運動部組織法」,主張將現行教育部體育署升格為專責的「運動部」。提案理由為運動風氣與運動產業、科技蓬勃發展,但體育署隸屬教育部造成資源人力不足,需專責部會整合資源、推動運動教育、競技與產業並加強運動外交。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成立專責運動部,整合運動資源、提升全民運動參與及國民健康,並強化運動外交與國際影響力。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運動員、運動產業、體育行政人員及一般運動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新制定整部運動部組織法;具體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解決體育署資源人力不足、整合資源、加強運動外交;疑慮:新增部會的組織與財政成本、職權劃分需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同會期有多件運動部組織法版本,比對各版差異有助了解設計取向。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