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訂行政院組織法第十二條之一,理由是我國已簽署CEDAW,其建議婦女參與政治與公共生活比例應達30%至35%,而歷屆行政院內閣女性比例長期偏低。提案擬就高階內閣的性別比例作出規範。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盼提升女性在行政院高階內閣的參與比例,使決策層級的性別組成更趨平衡。
主要影響對象
行政院內閣高階職位的潛在被任命者、政府人事決策者,以及關注性別平權的團體。
修正了哪些條文
新增第十二條之一,就行政院高階內閣之性別比例作出規範,詳細條文比對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CEDAW建議、提升決策層級性別平衡;疑慮:固定比例與用人專業彈性的權衡、達標的實務作法與例外處理。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性別比例入法可留意是「目標宣示」或「強制門檻」,兩者拘束力差異很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