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國民黨黨團提出,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二。主要訴求是恢復上校以上退伍軍官子女的教育補助費,這項補助自106學年度起已改為僅發給中校以下退伍軍人。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上校以上退伍軍官在子女就讀高中、大學等經濟負擔較重階段,可重新領取子女教育補助,提案稱有助鼓勵優質人力久任。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上校以上退伍軍官及其就學子女。
修正了哪些條文
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二,恢復上校階以上支領退休俸、贍養金或生活補助費者的子女教育補助費(現行僅發給中校以下)。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軍人服役特殊、肯定資深軍官貢獻、退輔會多次建議恢復;疑慮:軍公教福利衡平、增加財政負擔、行政院過去基於衡平考量未予恢復。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涉及軍公教福利衡平與財政負擔,建議參考退輔會與行政院歷次說明再判斷。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