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國民黨黨團提出,修正《軍人待遇條例》第六條,主張義務役軍人現行最低月所得約二萬餘元仍低於最低工資,應於條文明定義務役現役軍人薪額月支數額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所定之最低工資。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義務役軍人的待遇可獲得不低於最低工資的法定下限保障,有助提升服役誘因。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義務役軍人、國防部人事預算及國庫。
修正了哪些條文
於第六條增訂第二項,明定義務役現役軍人薪額月支數額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法所定之最低工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因應通膨與最低工資連年調漲、義務役屬高工時付出、保障基本所得;疑慮:財政負擔增加、軍人與勞工身分不同、與志願役及整體待遇的衡平。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另有委員提案同樣修第六條主張義務役待遇不低於最低工資,可對照黨團版與委員版的差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