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將「天然災害」的定義提升至母法層級,使病蟲害造成的農損有統一的認定標準。提案理由是氣候變遷使病蟲害造成的災損加重,但各級機關認定不一,常需反覆勘災甚至首長親自會勘才認定。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讓基層勘災人員對病蟲害農損有更明確的法律認定依據,提案方認為有助農民及時獲得救助、減少重複陳情奔波。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農民、各級農業及救助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將天然災害(含相關病蟲害農損認定)之定義提升至母法層級規範。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列舉多起病蟲害農損案例,認為應將定義提升至母法以利統一認定、保障農民;疑慮:部分意見可能關注災害認定範圍擴大後的財政負擔與管理責任歸屬。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聚焦災害認定標準統一,建議對照現行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的既有定義。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