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議案 › 202110212150000

「農業發展條例第十條之一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議案類別
法律案
狀態
交付審查
最新進度
2026-05-12
立法進度
提案
一讀付委
委員會審查
黨團協商
二讀
三讀
公布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AI 白話解讀(這個草案在做什麼)
針對農地遭違法堆置、填埋或回填營建廢棄物(如高雄美濃、馬頭山等)的情形,本案修正《農業發展條例》第十條之一及第六十九條,增訂農地非法堆置、填埋不適合種植物質的處罰,並明定行為人須限期回復土地原狀。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加重農地違法棄置廢棄物的處罰並課予回復原狀義務,有助維護農地土壤品質、水土保持與農業生產環境。
主要影響對象
農地地主、租用或使用農地者、營建廢棄物相關業者,以及受影響的農業環境與在地居民。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十條之一及第六十九條,增訂對農地非法堆置、填埋或回填不適合作物種植物質之處罰規定,並明定行為人負有限期回復土地原狀之義務。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農地違法棄置具暴利、現行罰則不足應加重並要求回復;疑慮:罰則與認定標準是否明確、回復原狀義務的可行性、各法重複規範的協調。
政治雷達小叮嚀
本案常與山坡地、水保法同批提出,建議對照三案看農地與山坡地違法棄置的分工與罰則設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農業發展條例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

「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農業發展條例第十條之一及第六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農業發展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農業發展條例第六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農業發展條例增訂第六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看解析 ›
🔔 追蹤這個法案
留下 Email,這個法案有新表決或動態時,我們會寄摘要通知你。免費、可隨時退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