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案擬修正《技師法》第十一條及第四十二條條文,主要是為了配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消除歧視性文字,並建立技師懲戒案件的初篩機制,以維護技師執業環境。草案希望藉此改善技師辦理鑑定事務時的困境。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到技師,解決他們辦理鑑定事務時遭遇的不公平待遇問題;也能幫助身心障礙者,保障他們的權益。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技師、身心障礙者及辦理技師懲戒案件的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技師法第十一條及第四十二條條文,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配合國際人權趨勢,消除歧視性文字,維護技師執業環境;疑慮:初篩機制的實施可能增加行政負擔,影響技師懲戒的效率。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各界對草案實施細節的意見,以確保修正條文的有效性及可行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