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立委何欣純等22人提案,制定「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組織法」,設立個人資料保護獨立監督機制。提案指個資保護法已於2023年修正並明定個資保護委員會為主管機關,並援引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意旨。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可落實資訊隱私權保護、促進個資合理利用,並建立獨立監督機制。
主要影響對象
全體民眾的資訊隱私、處理個資的公私部門及相關業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為新制定之組織法,規範委員會設立目的、職掌與運作等;條文細節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判決意旨、兼顧隱私保護與個資合理利用;疑慮:獨立機關的組織規模與預算、與既有主管機關如何過渡待釐清。
政治雷達小叮嚀
此版本連署人數較多,可與其他併案版本一併比對。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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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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