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其昌、伍麗華、莊瑞雄等17位委員提案修正「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以世界12強棒球奪冠帶動運動產業為背景,新增把運動科技、數據分析納入運動產業範疇,並要求舉辦運動賽事或活動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運動科技與數據分析業者可望被明確納入運動產業範疇取得相關支持;參與運動賽事與活動的民眾在安全保障上也可望提升。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運動科技與數據分析業者、運動賽事與活動主辦方及參與民眾。
修正了哪些條文
新增將運動科技、數據分析納入運動產業範疇之條文,並增訂舉辦運動賽事或活動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之規定;具體條次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認為可補上運動產業與科技結合的法制缺口,並強化參與者安全。疑慮:強制投保增加主辦方負擔,適用範圍與保額標準如何訂定待討論。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本案在多數運動產業條例版本聚焦租稅優惠之外,另強調科技納入與賽事保險,可留意是否與其他版本整合。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