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修正癌症防治法第16條,擬設立「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在癌症新藥納入健保給付前提供過渡性補助。提案理由指癌症長年居國人十大死因首位,病友治療期間面臨經濟、照顧等多重困境。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癌症病友在新藥尚未納健保的空窗期可獲得過渡性藥費補助,盼協助及時取得新型藥物、減輕家庭經濟負擔。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癌症病友及其家庭、醫療與藥品相關單位及衛生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癌症防治法第16條,增訂設立「癌症新藥多元支持基金」提供新藥納健保前過渡性補助的相關規定;提案說明欄未列細部條文對照,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可填補新藥納健保前的給付空窗、減輕病友經濟壓力;疑慮:財源穩定性、補助範圍與資源分配公平性,以及與健保整體財務的關係,各界看法不一。
政治雷達小叮嚀
新藥補助基金成效關鍵在財源與分配規則,建議留意審議時對財源設計的討論。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