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
立法進度
依議案狀態推估的立法階段,實際進度以立法院公告為準。
立法流程:提案 → 一讀付委 → 委員會審查 → 黨團協商 → 二讀 → 三讀通過 → 總統公布施行。「排入院會/交付審查」表示還在審議中,尚未通過。
本草案擬修正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置條例,以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中關於保障原住民族傳播及媒體近用權的規定。現行原文會在媒體製播、經營及預算上未能充分獨立自主,草案旨在改善此狀況。修正後希望基金會能更獨立自主地規劃辦理原住民族專屬傳播媒介與機構。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原住民族維護其傳播及媒體近用權,促進族語及原住民文化傳播。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原住民族群、媒體從業人員及相關文化事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多條條文,包括基金會組織架構、業務範圍、經費來源及使用方式等,詳見草案正文。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保障原住民族傳播權;疑慮:可能涉及經費爭議、組織調整。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過程中需關注各界對草案修正內容的意見,特別是獨立性及經費來源的爭議。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
你的意見
你支持這項議案嗎?
網路投票,非科學民調,僅反映參與者意見、不代表全民立場。
審議進度
排入院會 (交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2025-09-30
交付審查2025-09-30
案由
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8人,為「原住民族基本法」明定為保障原住民族傳播及媒體近用權,政府應成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以規劃辦理原住民族專屬及使用族語之傳播媒介與機構,但現行依「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置條例」所成立之原文會在製播、經營傳播媒體、新聞與節目製作及預算上皆未能充分達到獨立性及自主性,爰擬具「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置條例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
連署人(17)
相關文件
立法院原始議案資料 →
所屬法律: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置條例 的所有修法 →
同法其他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