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許智傑等委員提出,修正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主張建立資源循環推動環境並完善法制基礎,將現行末端廢棄物回收處理擴及產品全生命週期資源循環,以與國際接軌並兼顧永續發展。提案目標同為「最大化資源循環效益、最小化廢棄物最終處理」。
能幫助到什麼
有助於建構循環經濟推動環境、提升資源循環效益並與國際永續趨勢接軌。
主要影響對象
製造與進口業者、回收處理產業、消費者及環境主管機關。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資源回收再利用法,將回收處理範圍擴及產品全生命週期之資源循環(原文未附條文說明,詳見原文說明)。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完善循環經濟法制、與國際接軌、兼顧永續;疑慮:擴大管理範圍可能增加業者合規負擔,與其他版本的整合與配套待協商。
政治雷達小叮嚀
國會雷達小叮嚀:此為多個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正版本之一,審查時通常會併案討論,可留意整合方向。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