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將購買電動車減免徵收貨物稅之期限延長至119年12月31日,並刪除行政院延長期限的授權規定,以確保政策誘因和檢討機制完善。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電動車產業發展和運具電動化,並減少碳排放。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購買電動車的消費者和電動車產業。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了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三,延長購買電動車減免徵收貨物稅之期限至119年12月31日,並刪除第三項授權行政院延長期限的規定。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延長稅賦優惠有助於提升電動車普及率和減少碳排放;疑慮:延長期限可能造成財政損失,且刪除行政院授權規定可能影響政策調整彈性。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時需注意各方意見平衡,確保政策誘因和財政考量兼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