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草案擬修正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九條,主要內容為明確政府每年須編列預算撥補勞工保險基金,並由中央主管機關定期檢討勞工保險財務狀況,以維持基金穩定。草案希望解決勞工保險財務負擔漸趨沉重的問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能幫助勞工保險基金財務穩定,確保未來領取給付者的權益;解決勞工保險財務負擔沉重的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勞工保險的財務穩定和未來領取給付者。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六十六條:政府撥補為勞工保險基金來源,每年由中央主管機關編列預算;修正第六十九條:中央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中央主管機關定期檢討勞工保險財務。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政府撥補有助穩定勞工保險基金流量,確保未來給付;疑慮:政府財政負擔加重,可能影響其他社會福利政策。
政治雷達小叮嚀
關注政府撥補金額與勞工保險財務狀況的定期檢討結果,以確保基金的長期穩定性。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