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草案擬修正勞工保險條例第六十六條及第六十九條,旨在強化勞工保險制度的永續性,確保保險給付安全,並增列政府撥補機制。草案提出政府撥補、明確中央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及定期財務檢討等措施,以解決勞工保險財務壓力問題。
能幫助到什麼
若通過此草案,能幫助勞工保險制度維持財務穩定,確保勞工退休與失能等經濟安全之保障得以永續維持,解決依賴給付維生者生計問題。
主要影響對象
主要影響勞工保險的參加者、政府財政部門及勞工退休與失能等經濟安全之保障對象。
修正了哪些條文
修正第六十六條,增列政府撥補為基金來源之一;修正第六十九條,明定中央政府負本保險財務之最後支付責任;增訂第六十九條第二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至少每三年檢討本保險財務狀況。
各方論點(中立並陳)
支持:強化勞工保險制度永續性,確保保險給付安全;疑慮:政府撥補可能增加財政負擔,財務檢討與調整機制可能影響勞工保險給付權益。
政治雷達小叮嚀
審議此草案需平衡政府財政負擔與勞工保險給付權益,確保勞工保險制度永續維持。
由 AI 依案由與說明生成,中立整理各方觀點供快速理解,正式內容以下方原文為準。